徐州宝润实业集团文件
徐润发[2018]12号
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
集团总部机关,基层各项目部,直属各校区:
根据徐州市政府《关于印发<徐州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集团各项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排查,坚决从源头上根治环境污染
各单位、各项目部要立即在所辖范围内开展一次污染隐患大排查、大检查,特别是核查项目工程设备及其作业运行情况,从源头上根治撒土、扬尘、垃圾、漏水等污染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,做到限期整改,确保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污染的根本好转。
二、落实责任,切实加强内部管理
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,恪守职业道德, 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。要明确治理污染的责任人,把治污工作落到实处,不留死角;做到任务明确、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。
三、加强督查,确保污染治理不走过场
集团将组成督查领导小组,对各单位、各项目部环境治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。对于忽视预防、疏于管理、责任不落实、人员不到位、出现污染问题的,集团纪委将严格问责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,在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,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处分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四、加强领导,扎扎实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
各单位、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,加强领导,认真对待。各单位、各项目部一把手是本辖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带头抓排查、抓落实,切实把治理污染工作落到实处。
徐州宝润实业集团
2018年4月20日